福建:窑尾袋收尘器、排风机采购与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 | 地区 | 福建福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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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14-12-26 | 项目编号 | |
投标截止时间 | 2015-01-15 | 开标时间 | 1901-12-14 04:45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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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对窑尾袋收尘器、排风机采购与安装项目的下述货物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国内合格投标人对该招标货物及服务进行密封投标。
1、招标编号:0624-14160901
2、货物需求一览表
合同包 |
品目号 |
货物名称 |
主要技术参数 |
数量 |
交货期 |
1 |
1-1 |
窑尾袋收尘器(电改袋,不含外壳、灰斗、回转下料器、拉链机) |
处理废气量:500000m3/h 废气温度:正常:90~150OC; Max:260 OC(短时~30min) 入口含尘浓度:≤80g/Nm3 出口含尘浓度:≤30mg/Nm3 设备工作压力:-4000Pa 清灰型式:低压行喷吹离线式清灰 |
1台套 |
合同生效后2个月内交货; 收尘器拆除和安装工期≤20天。 |
1-2 |
窑尾袋收尘器排风机 |
风机型式:Y4-73-11 No D(参考型号) 风机旋向:顺45 O 风量:500000 m3/h 全压:3500 Pa;风温:150 OC,短时最高风温250 OC 电机功率:710kw(参考),10kv,变频调速 废气含尘量:≤50mg/Nm3 |
1台套 |
注:
(1)交货地点:公司技改工地现场。
(2)本项目按合同包进行评标与授标。投标人必须对同一个合同包中的全部货物与服务进行投标,不得仅对合同包中的部分货物或服务进行投标,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且投标人企业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货币)
【投标人须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注册资金以有效的营业执照上的注册资本为准;如投标人营业执照未体现注册资本的,须同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其在当地政府部门商事主体信息公示网站公示的主要信息(须含有认缴注册资本金的数额)】;
2、投标人若不是所投品目号货物制造商的,须提供该品目号投标货物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次投标项目的授权书(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投标人参加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制造商直接参与投标的,不得再授权其他投标人参与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四、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凡愿意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请于2014年12月25日起(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北京时间,向机电设备招标公司(招标大厦401室)购买招标文件,逾期恕不接受。
五、招标文件(含电子版)200元人民币。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六、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应在2015年1月15日9:00(北京时间)前按下述地址送至机电设备招标公司(大厦407室开标厅),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七、开标时间、地点:2015年1月15日9:00(北京时间)在机电设备招标公司(大厦407室开标厅)公开开标。
八、本招标项目采用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