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二局集团华南工程有限公司中山市华照村乡村振兴清洁能源工业基地建设项目(一期)EPC总承包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 | 中铁十二局集团华南工程有限公司 | 地区 | 广东中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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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08-30 | 项目编号 | CRCC-HZXMZB-2024-05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09-22 | 开标时间 | 2024-09-22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混凝土 |
相关产品 | 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 |
中铁十二局集团华南工程有限公司中山市华照村乡村振兴清洁能源工业基地建设项目(一期)EPC总承包
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RCC-HZXMZB-2024-05
1. 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服务中铁十二局集团华南工程有限公司中山市华照村乡村振兴清洁能源工业基地建设项目(一期)EPC总承包,原则上每个包件最终选择不超过2家供应商作为入围供应商,签订材料采购合同,确定结算价格和付款方式。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中山市华照村乡村振兴清洁能源工业基地建设项目(一期)位于广东省中山市南朗街道横门工业区,华照村置业路以西,属于横门工业片区范围,北临中开高速,西接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总占地面积约40342.35平方米,其中计容建筑面积约 141198.14 平方米,不计容面积约为14840平方米,生产厂房109990.5平方米,人才公寓 10383.85 平方米、办公楼 20823.79 平方米等。最大建筑高度约87.15米,最高层数为19层,总计5栋工业厂房,3号楼-4号楼为厂房;1幢为办公楼,2幢为宿舍楼;地下室(1栋,地下1层)。建设内容包括:基础、基坑支护、主体建筑结构、防水工程、 装饰装修工程、外墙及屋面保温、电气、给排水、其他分包工程的预留预埋工程(通风、空调、 消防、人防、智能化、电梯等)。
2.2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
2.2.1 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2.2.2 招标方式: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3.招标依据
3.1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铁路建设物资采购供应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5]116号)(仅适用于铁路项目);
(6)《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管理规定》(中国铁建运管〔2021〕26号);
(7)《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4. 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 本次周转材料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注册资金500万元及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投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3)供货能力:满足现场施工需要。
(4)财务能力:响应供应商应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响应供应商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投标物资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和现场要求;
(6)供货业绩: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总代理参与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投标人近三年内(2021年8月至开标之日)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近两年没有被业主或者总包单位处罚或处理退场的、近两年没有与招标人签订合约未履约的或者合同履约过程中有不良记录,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8)其他要求: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授权函(原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生产厂家不得与其销售公司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③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联系招标人联系人领取电子招标文件。
5.2投标人将投标扫描件发送至邮箱2578125341@QQ.COM。
5.3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7日9时00分。。
5.4本次招标一包一投,包件划分情况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
5.5招标文件每包件售价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此次招标投标人需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存放至U盘中,在递交截止时间前线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9月22日9时00分。
6.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中铁十二局集团华南工程有限公司中山市华照村乡村振兴清洁能源工业基地建设项目(一期)项目经理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递交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资格。
6.4如招标人有需求,被评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无偿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内容须与电子版文件内容完全一致
7.开标
7.1投标文件的解封
(1)投标文件解封时间:2024年9月22日9时00分。
(2)各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文件解封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至开标地点,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内递交投标文件的,视为无效投标文件,后果及责任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8. 现场踏勘
本次招标不统一组织投标人踏勘工地路况,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踏勘,具体可与招标人联系。
9.招标人信息及相关方联系方式
(1)招标人及使用单位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铁十二局集团华南工程有限公司中山市华照村乡村振兴清洁能源工业基地建设项目(一期)EPC总承包
地 址:广东省中山市南朗镇华照村置业路2号
联 系 人:李先生 陈先生
电 话:19903467598 17603419802
招标文件答疑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19903467598
投标保证金退还联系人:葛先生 电话:19903468298
2024年9月2日
附件:招标物资包件清单
包件号:JQK01
序号 | 材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需求数量 | 单位 | 备注 |
1 | 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 | 600*200*100 | 1100 | 方 | |
2 | 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 | 600*200*200 | 8000 | 方 | |
3 | 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 | 600*200*240 | 1100 | 方 | |
4 | 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 | 600*200*300 | 1100 | 方 | |
5 | 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 | 600*200*400 | 1100 | 方 | |
此数量为暂定数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