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产能置换新规 是中小企业适时退出的契机
2017年,在错峰生产和行业自律的影响下,水泥行业形势有所好转,行业利润创下历史第二高位,同时展望今年,业内人士表示行业利润有望创下历史新高突破1200亿元,然而影响行业发展根本的产能过剩问题并没有得到解决。
对此,中国水泥网行业分析师指出,从发达国家水泥行业发展轨迹来看,伴随着经济的转型和成熟,水泥需求出现大幅度下滑是必然趋势。以近邻日本为例,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初全国水泥产量在8000万吨左右,而经过十年的经济调整之后,水泥需求量降至4000万吨左右。需求的腰斩带来的最直观表现在于该国水泥企业数量大幅度减少,目前基本形成四大企业垄断的局面,中小企业基本退出日本市场。
把目光转向国内,伴随着市场需求的逐步下滑,中小企业逐步退出也将是大势所趋。工信部相关领导在接受中国水泥网访谈中也提到,由于市场需求的逐步下滑加之产能过剩问题没能根本性解决,国内中小企业尤其是竞争力差的水泥企业,适时选择退出或不可避免,未来行业内水泥企业数量可能压缩至30-50家。
当然,从目前来看,国内水泥企业主动退出情况并不乐观。那么,为何一些竞争力差,甚至入不敷出、濒临倒闭的企业不选择主动退出市场呢?笔者认为除了水泥企业在当地税收、就业等方面的影响力外,还与目前我国并没有形成较为合理的水泥企业退出机制有关,这也是去产能收效甚微的原因。
从2015年开始,行业内就有设立去产能专项资金(基金)的想法,提出者认为这将有利于去产能工作的推进,但实际的操作中存在着诸多问题。能否化解过剩产能,使被淘汰企业有序退出,并形成健全的机制还有待观察。
除了去产能专项资金(基金),笔者认为去年年底出台的水泥产能置换新规或将更有利于落后产能的退出。一方面,该新规明确了减量置换的要求,“除西藏地区继续执行等量置换外,其他地区全面实施减量置换,其中:位于国家规定的环境敏感区内的建设项目,每建设1吨产能须关停退出1.5吨产能;位于非环境敏感区内的建设项目,每建设1吨产能须关停退出1.25吨产能。”
除了减量置换的要求,对于将用于置换的产能指标核定也更加严格,“用于置换的产能指标,实施办法明确指出,要依据项目备案或核准文件上的设计产能确定。为避免水泥熟料产能推算时出现混淆旋转窑内径与外径问题,实施办法从严要求按旋转窑外径计。”
这一系列措施都将对产能置换方案提出更加合理和明确的要求。完善的制度无论对于出让方还是受让方来说都是好事情,在较为明确的框架内进行商业谈判,无疑会使双方更好地拿捏条件。
此次置换新规还明确了允许异地产能置换,这也是不少行业人士最为关注的。过去由于相关政策的限制,产能置换只允许在同一行政区域内进行。地区的限制并不利于产能的合理布局,也不利于国内一些水泥集团进一步做大做强。“目前我国水泥企业千余家,如果按照国际经验来看,最终将通过联合重组为四、五家。毫无疑问,产能置换新规有助于这一目标实现。”一位业内人士表示。
上述业内人士还表示,当前的产能置换政策实际上可以看做是工信部为部分相对落后产能退出创造额机遇。利用当前产能置换风口,急流勇退,优化产业布局,加速行业兼并重组,于企业,于行业都是大有裨益。
此外,新规还表示产能置换方案审核流程将更加简化。笔者认为种种规定都更加明确企业在市场中的主体地位,发挥企业的主观能动性,用市场的力量来实现化解产能过剩,推动行业向高质量、高水平发展的目标。
编辑:俞垚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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