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夏季错峰方案出台 3个月停窑不能少于30天

中国水泥网信息中心 · 2018-06-25 15:01

  日前,四川省水泥协会向四川省经信委和环保厅汇报并请示关于四川省水泥企业夏季错峰后,发布《关于进一步明确2018年6月—8月夏季错峰生产的通知》。两部门强调:

  成都平原成都、德阳、绵阳、遂宁、乐山、眉山、雅安、资阳8市和川南城市群自贡、泸州、内江、宜宾4市,水泥错峰生产仍按川经信办冶建(2017)85号文件执行,其中,“水泥生产线6—8月错峰停窑时间不少于30天”的要求,作为夏季臭氧污染防控工作重要组成部分,并纳入专项督查内容。

  其他市(州)水泥水泥企业严格按照川经信办冶建(2017)85号文件执行,即错峰生产全年不少于100天,6—8月不少于30天。

  市场方面,近期成德绵略有影响,但工程项目需求同比略有增加,同时在部分厂家错峰生产情况下,发货有限量情况,主要厂家库存基本在中低位。目前成都地区P.O42.5散装主流到位基本在430-460元/吨左右。

  此外,川南地区近期阴雨影响,需求下滑,16日前后泸州地区厂家通知上调各品种水泥价格30元/吨,据市场反馈来看,仅个别企业上调,本轮落实难度较大。同时宜宾地区近期部分厂家通知下调水泥价格10-20元/吨,且以袋装降价为主。目前宜宾地区P.O42.5散装出厂340-380元/吨左右,部分挂牌略高。

  《通知》原文件如下:

编辑:唐益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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