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工作通过国家考核

贵州省经信委原材料工业处 · 2016-04-22 13:01

  2016年4月13日至15日,国家质检总局产品质量监督司巡视员郑卫华率国家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第六考核检查组对贵州省2015年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工作进行了检查考核。贵州省委常委、副省长、省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慕德贵,贵州省政府副秘书长吴强,贵州省淘汰落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了有关工作会议和现场检查。

  13日至15日,考核组听取了贵州省2015年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的工作汇报,现场检查了贵定县德鑫纸业有限责任公司、麻江县兴盛硅业有限责任公司等5户企业落后(过剩)生产线拆除情况,就考核工作与贵州省人民政府交换了意见。

  考核组高度评价了贵州省委、省政府对淘汰工作的重视,指出贵州淘汰工作具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组织健全,目标明确。根据国家下达的目标任务,结合自身经济发展特点,制定了符合当地产业发展方向的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二是严格把关,严格纪律。认真组织开展现场核查工作,派驻省经信委纪检监察部门全程跟进、深度切入,确保淘汰项目真实,任务落实到位。三是多措并举,成效显着。根据国家下达的目标任务,协调联动,合力推进淘汰落后产能,为先进产能腾出环境、土地、资源等要素和市场空间。总体来看,贵州省按照国家淘汰工作部署,责任明确,政策落实,强化检查,推动工业结构优化升级取得了积极成效,超额完成了国家下达的目标任务。

  贵州省委常委、副省长慕德贵在工作汇报会上指出,“十二五”时期,贵州自加压力,主动作为,累计淘汰落后产能3080万吨,提前两年、超额、超范围完成国家下达目标任务(1450万吨),极大地推动了全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为全省经济社会加速发展、加快转型作出了积极贡献。他强调,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把淘汰落后作为全省坚守发展与生态两条底线、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的重要途径,围绕落实“守底线、走新路、奔小康”的工作总纲,树立发展和保护相统一的理念,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守护贵州的绿水青山和生态优势,助推贵州早日实现后发赶超、全面小康的目标。

编辑:马佳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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