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昌邑力推“绿色矿山”建设

中国矿业报 · 2014-09-25 17:14
  山东省潍坊昌邑市国土资源局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贯彻落实矿产资源规划发展绿色矿业建设绿色矿山工作的指导意见》,于日前采取多项措施,大力实施绿色矿山行动,促进了资源效益、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有机统一,推动了绿色矿山生态城市建设。具体措施如下: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构建政府主导、国土资源牵头、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矿山生态保护利用管理新格局,逐步实现联合监管的制度化、常态化。
  二是强化“绿色矿山”建设。根据昌邑市矿产资源规划(2008~2015年)引导矿山企业完善矿山资源开发利用、环境保护、土地保护、矿山复绿等方案,把绿色矿山管理工作摆到重要位置,与安全生产同部署、同贯彻、同落实,逐步实现矿区“四季常青、三季有花、无土覆盖”的目标,推动了全市“绿色矿山”建设有序发展。
  三是积极开展“矿山复绿”工作。在大力发展矿山经济的同时,注重生态环境治理,积极开展矿山“复绿工程”,对“三区二线”可视范围内的废弃矿坑实施复绿工程,把“三区二线”范围内的废弃矿坑打造成集旅游、休闲娱乐为一体的自然人文景观。
  四是强化“三率”调查与管理。认真强化矿产资源开发管理,进一步推进矿产资源“三率”调查与评价工作,严格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审查。
  五是强化矿山动态监管。利用远程监控等多种技术手段,加强矿产开发遥感监测与动态监管,实现了矿山可视化、生产过程全程监控化、安全生产数字化的目标,有效杜绝了超层越界等违法开采行为的发生。
  六是强化舆论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做好绿色矿山建设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政策舆论氛围,征得广大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真正做到“护我环境、惜我资源、利我地方、惠我群众”。

编辑:何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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