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80个引民资项目30个已确定引入社会资本
据悉,国家发改委在5月18日推出80个鼓励社会资本投资的项目清单,除了30个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应用示范区、2个信息基础设施项目以及2个油气管道改造项目外,余下46个项目均能对应具体的项目名称。
在这46个项目中,部委已批复的有20个,其中4个已开工建设,7个预计年内开工;另有18个项目尚处于前期论证或者等待部委批复阶段。目前,已有30个项目确定引入社会资本,占比将近2/3。
30个项目已引入社会资本
此前,对于社会资本这一概念,外界仅仅将其解释为民营资本,实际上有所误解。北京大岳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金永祥表示,社会资本是从地方政府的角度而言,只要不是地方财政及其控股的平台出资的资本都可以被称为社会资本,因此,民资、外资、央企、外来的国有企业都可以被称为社会资本。
在项目公司的股权结构中,社会资本的占比超过50%的项目数量为15个,占到确定引入社会资本项目总数30个的一半。“社会资本占比多大还取决于商业谈判,没有一个固定的方式。社会资本进入一个项目,最好能够控股,以调动社会资本的积极性。”发改委投资研究所投资政策研究室主任吴亚平表示,“社会资本如果是参股的话,只是财务投资者,(社会资本)会觉得自身并未掌握风险。”
值得注意的是,在这15个项目中,有9个项目是由社会资本全资控股。这些项目主要集中在一些煤化工、港口及高速公路建设领域。
在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工信部已分两批向19家民营企业发放了虚拟运营商牌照。获牌的虚拟运营商已在开展业务,有关民营企业可参与宽带接入网、数据中心、移动虚拟运营试点项目。
对于外界关注度较高的油气管网引入社会资本的2个项目,国家能源局早在今年2月已正式印发《油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监管办法(试行)》,明确油气管网设施开放的范围为油气管道干线和支线以及与管道配套的相关设施。但是,根据中石油和中石化的年报,油气管网是两者亏损的板块,社会资本进入之后如何实现盈利仍值得关注。
20个项目已获批复
在46个具体项目中,有20个项目已获相关部委批复,其中7个项目预计年内开工,另有4个项目已开工。另外,仍有18个项目处于前期准备阶段,占比近4成。
“示范项目几乎都不是新项目,而是已经在进行的项目。”曾跟踪过这些项目的金永祥表示,“没有批复的项目,前期做的工作也比较多,不少是各地按部就班推进的项目。”
今年4月,发改委能源调研组的相关负责人在走访12个示范区后表示,部分园区已经建成投产,一半以上已经开工建设。在发改委5月份公布项目清单后,四川等省份已向国家能源局提交材料,申请余下的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应用示范区项目,但这些项目尚待国家能源局核准。在5月份下发的通知中,国家发改委称,对于已开工的项目应加快投资建设运营;对于明确投资者的项目,应加快推进前期工作。
对于被列入80个示范项目后是否会带来变化,大连港投资某高层人士称:“现在还没有直接体会到政策优惠,包括前期手续和政策支持。”
福建省发改委的一位负责人表示,国家审批的项目比较规范,前期材料报送相关部委,几个部委核准之后知会发改委,发改委就会批准,审批会加快。项目公司在政策上并没有特殊优惠,需要自有资本金达到30%,贷款等其他资金为70%,具体的贷款利率是否有优惠需要项目公司与银行商谈。
在他看来,国家公布的示范项目和地方公布的示范项目也存在一定的竞争关系,毕竟国家及省市公布的示范项目都是社会资本可以进入的选项。
增量社会资本进入条件各异
据了解,在成为示范项目后,一些以当地投融资平台作为项目主体的平台公司也接到社会资本的入资咨询。但是,各地发改委和项目公司的表态各异,增量条件也呈现出多样性。
“希望投资入股比例不要太低,至少10%。而且,光有钱也不行,希望进入的社会资本可以有集装箱业务、码头航运的经验。”宁波市发改委人士表示。
对此,项目公司的表态亦有所不同。宁德港三都澳港区城澳作业区1号泊位工程的民资项目业主负责人坦言:“项目处于等待批复过程中,公司自有资金能够保证项目建设,暂不需要社会资本入资。”
建设类似项目的前述大连港投资高层表示:“在股份占比方面,社会资本占比最多只能达49%。”大连港投资的实际控制人是大连市人民政府,属于地方政府的融资平台。
事实上,这些社会资本的入资能够使项目单位的股权结构多元化。这也符合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混合所有制的改革要求,入股的社会资本可以通过长期持有获取股权收益。
一些高速公路项目则通过政府回购实现收益,即采用BT或者BOT模式(PPP模式)。这一模式也是中央高层在推动的融资模式。“混合所有制是指股权层面的合作,PPP是指政企合作,不一定是股权层面。”金永祥说,“80个示范项目主要是利用社会资本,并没有强调混合所有制或者PPP。”
编辑:何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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