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家]开展全面督查做好化解产能严重过剩工作
6月6日国务院以国发明电〔2014〕1号下发了《关于对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开展全面督查的通知》。对国务院围绕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出台的一系列政策措施进行全面督查。可用“真给力”给文件点赞。
通知明确督查目的有四个,一要打通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出台政策措施贯彻落实的“最先一公里”和“最后一公里”,力破“中梗阻”,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推动各项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尽快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夯实经济稳中向好的基础,使经济运行保持在合理区间,确保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目标;二是要树立言必信、行必果的施政新风,做到守土有责、奋发有为,杜绝松松垮垮、大而化之的工作状态,纠正推诿扯皮、拖延应付等庸政懒政行为,兑现新一届政府向人民作出的“说到做到,不放空炮”的庄严承诺;三是要对政策措施落实不力的,实施责任追究,严肃问责,依法依规进行诫勉约谈、通报批评甚至给予行政处分。这次督查要动真格,做到不尽责就问责,力戒“只要不出事、宁愿不做事”的为官不为和“不求过得硬、只求过得去”的敷衍了事,切实增强各地区各部门的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四是要努力破除政策措施落实中的体制机制障碍,完善和强化抓落实的制度保障,体现施政要求,提高行政效能,让人民群众真正得到政策措施带来的实惠,有效提升政府的公信力和执行力。
对当前存在的“不少政策措施落实的力度不到位、效果不明显,没有充分发挥对经济稳定增长和转型升级应有的促进作用”的种种表现,通知毫不留情点中了要害,也没有用“官方语言”婉转留“面子”。
更让人眼前一亮的是开展全面督查的进度安排所体现的工作效率。通知要求,6月25日前,各地区各部门开展自查并向国务院上报自查报告;6月25日至7月5日,各督查组分赴国务院有关部门、单位和部分省(区、市)进行实地督查;7月10日前,各督查组将督查报告上报国务院。7月20日前,国务院听取各督查组汇报。给各地区各部门开展自查并报告不足3周。从实地督查到督查报告上报须在5天内完成。这样的工作进度安排效率之高在过去似没见过。
身在产能过剩的水泥行业,进入21世纪,经历的清理、制止、遏制多次,成效甚微。这中间原因很多,但不能否认的是存在“中梗阻”,令行不止。也不能否认存在松松垮垮、大而化之的工作状态,推诿扯皮、拖延应付等庸政懒政。去年10月国务院下发《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要求坚决遏制产能盲目扩张,要求分类妥善处理在建违规项目。要求清理整顿建成违规产能。这两项工作应该比检查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要“简单”得多。但直到现在,这两项工作抓得紧吗,做得如何,没见到主管部门有多少向社会公开的内容,从完成工作时间跨度上看,说其安排有点“松松垮垮”也并不算过分。
此次安排督查重点有19项,通过督查,对国务院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落实较好的,要认真总结经验做法;对正在落实的,要摸清进展情况和面临的困难问题;特别对落实进展缓慢的,要逐一查明原因,提出相应对策。确保通过督查,使国务院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的落实取得实质性进展。
今年3月14日国务院下发《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部门分工的意见(2014年)》(国发〔2014〕15号),就《政府工作报告》确定了重点52项工作,并将每项工作落实到相关部门。其中,第26项工作为依靠改革调整产业结构,进退并举。细化内容中有,促进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推动企业加快技术改造、提升精准管理水平,完善设备加速折旧等政策,增强传统产业竞争力。坚持通过市场竞争实现优胜劣汰,鼓励企业兼并重组。对产能严重过剩行业,强化环保、能耗、技术等标准,清理各种优惠政策,消化一批存量,严控新上增量。今年要淘汰水泥4200万吨落后产能,确保“十二五”淘汰任务提前一年完成,真正做到压下来,决不再反弹。这项工作内容中一部分工作,如促进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对产能严重过剩行业,强化环保、能耗、技术等标准、淘汰水泥4200万吨落后产能等正在进行或有的已出台。而其他方面进行得如何,有关部门应该通过此次督查,对落实进展缓慢的,要逐一查明原因,提出相应对策,确保国务院积极有效地化解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船舶等行业产能严重过剩矛盾各项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尽快落到实处,确保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明确的各项任务顺利实施。
编辑:张晓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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