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家]洪水猛如虎,万万轻视不得!

中国水泥网特约评论员 冉冉 · 2014-05-08 13:06

  去年7月《中国建材报》登载一条题为“汶川兆迪水泥遭遇泥石流或损失2亿”(《中国水泥网》2013年7月15日转载)的消息还历历在目,记忆犹新,更是触目惊心。说的是于2011年底建成投产1条2500t/d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厂房内全是泥石流冲来的石头,大的有几吨重。

  近又见《春城晚报》报道“怒江昆钢改造水泥厂被指或引发泥石流”消息。(《中国水泥网》5月6日转载)报道称,矿山开工以后致使山体土质疏松,进入雨季后,很可能引发泥石流,目前河道泄洪量很小,给住在河下游的村民带来安全隐患。据记者调查,目前该水泥厂还在筹建当中,尚未投入使用。而作为水泥厂原材料来源的银坡河附近的矿山上不时有施工机械发出的轰鸣声及尘土。银坡河河道内由于积累了大量的碎石,水流量非常小。

  石灰石矿山是水泥项目的必备条件,按工信部2010年颁发的《水泥行业准入条件》规定,新建水泥(熟料)生产线要有可供设计开采年限30年以上的水泥用灰岩资源保证,并做到规范矿山勘探、设计、开采。做好资源综合利用,加强环境保护,及时复垦绿化,严防水土流失。因此,怒江昆钢水泥技改项目配套建设石灰石矿山是必要的。

  建矿山就要慎重考虑泄洪。从报道看,当地洪水甚为凶猛,去年7月中旬,由于连续降雨,这里就发生过泥石流灾害。河道下游一侧的水电站一下被淹去了大半。建设项目防洪工程方案应该在可行性研究的场址选择环节中详细研究确定。决不应是项目在开建后再研究的事。

  在项目开工前,施工单位要做好施工组织设计。对可能存在危及安全施工的隐患予以排除,对施工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危及(周边)安全的隐患提前采取临时措施,这两个方面均要抓实,防止在项目施工阶段发生安全事故。报道称,(当地老窝镇政府要求)企业将尽快清理石灰石矿山倾倒于银坡河道内的弃渣,消除安全隐患。这不禁要问,这弃渣怎么会倾倒在银坡河道内?河道是泄洪的通道,是否图施工方便,随地就近倾倒了!村民反映了,又去清理。费时、费力、费财,又成了安全隐患。对此,项目建设驻点协调工作领导小组还能高调“自项目开建以来,当地政府高度重视安全问题”?

  国家《防洪法》规定,禁止在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倾倒垃圾、渣土,从事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和其他妨碍河道行洪的活动。现在在施工时,却采取倒也就倒了,尽快清理就是了的态度。对此,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担起责任,进行查处。

  报道称,当地政府责成企业采取边施工、边排险、边治理的方式推进,相关部门还加大了对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防治力度。在农户房屋、银坡电站靠河侧还将建187m长的防护墙。本应按防洪工程设计及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的事,现在当地提出“三边”方式,加大防治力度的做法是否妥当,省建设项目主管部门、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和水行政主管部门应该到现场进行检查和指导。

  洪水猛如虎,万万轻视不得!

编辑:张晓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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