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家]水泥企业对使用清洁煤炭该要作准备了
唐山市政府在国庆前夕下发了《关于禁止销售使用高硫燃煤和焦炭的通告》(唐政通字〔2013〕10号)。通告明确“决定在全市禁止销售使用高硫燃煤和焦炭”。通告规定的实施标准为,各类煤炭、焦炭经营和使用单位禁止销售和使用硫分超过0.6%、灰分超过15%的燃煤及制品(包括原料煤、动力煤、燃料煤、型煤等)和焦炭。
通告出台后,引起不小的震动。据《每日经济新闻》以题为“河北限煤使用超标产品将受严惩”的报道看,对电厂、钢铁企业有较大触动。报道引用了卓创资讯煤炭行业分析师刘杰观点称,目前一般电厂烧的煤都是硫含量在1%以上,发热量4700大卡、4800大卡的动力煤,如果突然转变成要烧5000大卡以上的高卡煤,这意味着电企要投入成本进行炉型改造。报道还引用了山西汾渭能源咨询动力煤分析师曾浩观点称,对于钢厂的炼焦用煤来说,硫含量每降低0.1%,煤炭采购价格要涨15元/吨。现在钢厂一般都是用含硫量1%左右的煤,若要降到0.6%的标准,采购成本要高50元/吨左右。“执行这项政策,当地企业的生产成本会有很大增加,而钢铁企业已经是微利。”报道最后称,记者从焦化行业内部人士处了解到,唐山市后期可能会有具体的政策解读出台,“会把焦炭、煤炭,以及钢厂、焦化厂的实际情况考虑进去,因为现在这个指标,真的很难执行。”
水泥企业也是用煤大户,也是当地的重点用能单位。按一般设计要求,灰分小于30%,硫分(烟煤)小于2%、(无烟煤)小于5%,发热量大于5000大卡。如果要求卡高硫低的燃煤,单位煤价要高,对水泥成本影响可谓不小。现在唐山市要求各类煤炭使用单位禁止使用硫分超过0.6%、灰分超过15%的燃煤,这一要求大大高于通常水泥生产用煤品质,对水泥企业生产经营会带来一定程度的影响。
9月27日,河北省召开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动员大会,对推进全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行动员部署。省委书记周本顺指出,河北的大气污染治理已经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是全国污染最严重的区域,河北又是京津冀三省市治理污染任务最重的省份。要清醒地看到,人们对改善大气质量强烈期盼,大自然对资源的消耗也已不堪承受。环境问题再也不是一个简单的经济问题,而是一个严峻的政治问题。周本顺强调,要把省里下达的目标指标一项一项落实到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地区,不能“年年都治理、年年一个样”。省长张庆伟强调,一要大力治理重点行业污染。加快推进燃煤机组、燃煤锅炉、钢铁、石化、水泥等行业的脱硫、脱硝和除尘改造,确保2015年年底前全部完成。在重点行业全面推进清洁生产。二要铁腕治理重点企业污染。综合运用行政、法律、市场、经济、科技等手段,深挖重点企业减排潜能。唐山属河北省在首都周边中大气污染较重的六个地市之一,相应的治理要求也较高。此次唐山出重拳,禁止销售使用高硫燃煤和焦炭应是在意料之中。
在上月国务院下发的《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中要求加快调整能源结构,增加清洁能源供应。除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和提高能源使用效率外,要求加快清洁能源替代利用和推进煤炭清洁利用。使用清洁煤炭是大方向,是防治大气污染很重要的一环。此次,工业大市唐山采取强硬措施,禁止使用硫分超过0.6%、灰分超过15%的燃煤之举彰显了唐山市的在大气污染治理上的决心。这一措施对水泥企业既是一次挑战,更是一次在环保上的升级机会。在严峻的环境保护形势面前,必须要有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指标再难,也得想方设法去执行,一考虑“实际情况”之时也就是贯彻“走样”之时。其结果还会是陷入“年年都治理、年年一个样”的怪圈中。
去年12月20日本网针对国家《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的下发,曾发表“水泥窑炉利用清洁能源应是趋势”的评论文章。文章最后提到,地处重点区域的水泥企业有必要对企业发展规划做出相应的调整,如何顺应国家能源清洁利用要求,了解当地区域的治理大气污染部署,采取相应措施。但不论企业外部环境如何发展变化,节能降耗、努力降低成本,保持企业的市场竞争力,稳定市场占有率永远是企业的“灵丹妙药”。现在,唐山市已行动了,水泥企业特别是地处重点区域的水泥企业对使用清洁煤炭该要作准备了!
编辑:许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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