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家]从严格控制新设行政许可说到水泥准入条件审查
据《新华网》报道,国务院总理李克强21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出台严格控制新设行政许可的措施。出台严格控制新设行政许可的措施,有利于防止审批事项边减边增、明减暗增,进一步为企业“减负松绑”,激发市场活力,营造公正发展环境。
会议指出,要坚持依法设定行政许可,做到“三个严格”:一要严格设定标准。二要严格设定程序。三要严格对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的监督。
在第一个“严格”中要求,能通过技术标准、规范等其他管理手段或措施解决的,不得设定行政许可;能通过设定一个行政许可解决的,不得设定多个行政许可。有必要对水泥准入条件的行政许可对照一下。从《准入条件》内第二~三十二条为生产线中除第三条中“对新型干法水泥熟料年产能超过人均900公斤的省份,原则上应停止核准新建扩大水泥(熟料)产能生产线项目”外,应该达到的30个条件看,都在相关的政策文件、法规、规划、标准、规范中有要求,在其他相关部门的职责中已经体现,况且第三条对的是投资主管部门,并不是生产线。
在第三个“严格”中要求,要严格对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的监督。各部门要公布其负责实施的行政许可目录,并定期评价,及时提出修改或废止建议。在这里明确了对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要“定期评价,及时提出修改或废止建议”。《准入条件》自2011年1月1日起实施也有2年半多了,有必要进行评价了。
在《中国政府网》政策法规解读类目发表李春题为“李克强为新设行政许可立规‘三个严格’体现政府决心”的文章。文章最后写道,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转变政府职能的突破口,是释放改革红利、打造中国经济升级版的重要一招,只有坚决地落实好,才能更好地激发市场主体的发展活力和创造力,才能用政府权力的“减法”换取市场活力的“加法”。
编辑:许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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