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废潜力巨大 水泥窑协同处置技术亟待推广
一边是经济的快速发展,一边是不断增长的各种垃圾,或埋或烧已陷入“两难”。在应对日趋严峻的“垃圾围城”方面,水泥窑协同处置技术由于能够抑制、减少污染物质的产生和排放受到国内外的广泛采用。
中国环科院固体废物研究所所长王琪日前在“第六届固废战略论坛”上就国内外水泥窑协同处置技术的发展现状和特点做了介绍。
工业废渣协同处置技术广泛使用
谈及水泥窑协同处置技术特点,王琪解释,水泥窑处置技术能够抑制、减少污染物质的产生与排放,这是因为水泥窑温度高,停留时间长,有机废物分解彻底,水泥窑内呈碱性气氛,二氧化硫、氯化氢等酸性气体及二恶英得到有效控制,而且焚烧有机废物不会对水泥窑的氢氧化物的生成产生影响。
另一大优势是该技术的适用范围较广。可以处置有机废物和无机废物,热容量大,受废物特性影响小,没有残渣,没有后续处理的问题,重金属可以得到在一定程度的固化。
“在我国,一般工业废渣的协同处置已普遍应用。”王琪表示,其资源化的主要方式是生产建材。2011年水泥混合材所利用的工业固体废物量约为8.1亿吨,占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总产生量的1/4以上。
但是,燃料替代率低、处理危险废物和城市废物(生活垃圾、生活污泥等)的水泥窑协同处置技术还刚刚起步。
目前只有个别水泥厂开展了连续性和具有一定规模的危险废物协同处置业务。也有少数水泥厂开展了间断的、小规模的或单一废物协同处置业务,或仅开展了协同处置试验(生活垃圾、污水污泥)。协同处置
“协同处置技术在应急处置各种事故产生废物方面发挥了一定作用,如收缴的违禁化学品,不合格产品,污染土壤等方面。”王琪补充道。
虽然只是个开始,但为了促进协同处置危险废物技术健康有序地发展,针对水泥窑处置危险废物的法规、标准,出台相关优惠政策已刻不容缓。多位专家呼吁,应提出中国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处置和利用的总体技术路线,制定相应的税收政策、收费标准、产品质量标准、环境标准和许可制度,鼓励水泥企业积极参与危险废物处置和利用,保证该项事业健康有序地发展。
欧盟已建立完善体系
数据统计显示,我国2011年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达到32.28亿吨,危险废物产生量达3431万吨。产生量最大的工业固体废物是采掘尾矿达27.45%,煤矸石15.77%,粉煤灰14.44%,钢渣达1.80%。
其处理方式多以综合利用为主,主要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中,冶炼废渣达91.5%,粉煤灰达73.5%,锅炉渣为91.3%,煤矸石为78.0%,采掘尾矿为26.2%。
面对越积越多的固体废弃物,其科学的处理方式的探究变得愈发迫切。水泥窑协同处置技术相对来说被认为是目前处理固体废弃物的有效方法。
即把工业固体废物放在水泥窑中焚烧,水泥生产过程既用做固体废物焚烧,又进行水泥熟料烧成,同时焚烧灰又可以做水泥原料。
由于固体废物水泥窑协同处置技术减小了固废引起的环境负荷,使废物资源化的同时,为水泥工业提供了能源和资源,在经济和环保方面显示出巨大优势,在国内外得到了一致认可,并在发达国家废物处理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据王琪介绍,欧美已经建立起完善的水泥窑协同处置环境管理体系。欧盟分别颁布实施了《关于废物焚烧的指令》(2000/76/EC)和《关于工业排放的指令》(2010/75/EU),规定了专用焚烧炉和水泥窑焚烧或共烧固体废物的技术和管理要求,包括废物的接收要求,设施运行条件、污染排放限值、监测要求等。
美国EPA制定颁布了《危险废物燃烧处置空气污染物排放国家标准(CFRTitle40Part63SubpartEEE)》,规定了危险废物专用焚烧和水泥窑等工业窑炉协同处置的污染物排放限值。
协同处置技术潜力巨大
在我国,水泥窑协同处置技术已得到了国家政策的有效支持。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改委、环保部联合发布的《生活垃圾处理技术指南(建城[2010]61号)》列入了“水泥窑协同处置”,提出“经过分类的生活垃圾,可作为替代燃料进入城市附近大型水泥厂的新型干法水泥窑处理”。
由发改委、住建部、环保部编制,国务院发布的《“十二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提出,“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鼓励积极开展水泥窑协同处理等技术的试点示范。
发改委发布的《“十二五”资源综合利用指导意见(发改环资〔2011〕2919号)》提出“鼓励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城市生活垃圾”、“鼓励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污泥”。
由发改委发布《“十二五”资源综合利用指导意见(发改环资〔2011〕2919号)》提出,“鼓励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城市生活垃圾”、“鼓励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污泥”。
发改委、环保部、科技部、工信部联合发布的《国家鼓励的循环经济技术、工艺和设备名录(第一批)(公告2012年12号)》将其列入推广技术,即“生活垃圾预处理及水泥窑协同处理技术”。
从国家发布政策的力度上可以看出水泥窑协同处置技术的推广已是大势所趋。按照2012年前11个月的产量估算,全国水泥产量20.3亿吨,相应就具有利用、销纳等量各类固体废物的能力。
“水泥行业是耗煤大户,年消耗煤炭约2亿吨,如果其中50%由固体废物作为替代燃料,则可以处理利用1亿吨包括危险废物在内的有机废物。”王琪算了一笔账。
根据《“十二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2015年新增城市生活垃圾能力85万吨(每日),而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能力需求约为4万吨(每日),需要新增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能力达2.2万(每日),增加处理量达660万吨(每年)。由此可见,我国水泥窑协同处置技术发展潜力巨大。
编辑:刘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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