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用卵石、碎石国家标准三
2005-03-21 00:00
b) 采用碱含量大于1.2%的高碱水泥,低于此值时,掺浓度为10%的Na2O溶液,将碱含量调至水泥量的1.2%。
c) 水泥与集料的质量比为1:2.5,25,一组3个试件共需水泥440g,精确至0.1g,集料990g(各粒级的质量按表16分别称取,精确至0.1g)。用水量按GB2419确定。跳桌跳动频率为6s跳动10次,流动度以105mm~120mm为准。
表16 碱集料反应用破碎集料各粒级的质量
筛孔尺寸 4.75mm~2.36mm 2.36mm~1.18mm 1.18mm~600um 600um~300um
300um~`150um
质量,g 99.0 247.5 247.5 247.5 148.5
d) 砂浆搅拌应按GB/T177规定进行。
e)搅拌完成后,立即将砂浆分两次装入已装有膨胀测头的试模中,每层捣40次,注意膨胀测头四周应小心捣实,浇捣完毕后用镘刀刮除多余砂浆,抹平、编号并表明测长方向。
6.14.1.5 养护与测长
a) 试件成型完毕后,立即带模放入标准养护室内。养护(24±2)h后脱模,立即测量试件的长度,此长度为试件的基准长度。测长应在(20±2)℃的恒温室中进行。每个试件至少重复测量两次,其算术平均值作为长度测定值,待测的试件用湿布覆盖,以防止水分蒸发。
b)测完基准长度后,将试件垂直立于养护筒的试件架上,架下放水,但试件不能与水接触(一个养护筒内的试件品种应相同),加盖后放入(40±2)℃的养护箱或养护室内。
c) 测长龄期自测定基准长度之日起计算,14d,1个月、2个月、3个月、6个月,如有必要还可适当延长。在测长前一天,应把养护筒从(40±2)℃的养护箱或养护室内取出,放到(20±2)℃的恒温室内蒙古自治区。测长方法与测基准长度的方法相同,测量完毕后,应将试件放入养护筒中,加盖后放回(40±2)℃的养护箱或养护室继续养护至下一个测试龄期。
d) 每次测长后,应对每个试件进行挠度测量和外观检查。
挠度测量:把试件放在水平面上,测量试件与平面对面间的最大距离应不大于0.3mm。
外观检查:观察有无裂缝,表面沉积物或渗出物,特别注意在空隙中有无胶体存在,并作详细记录。
6.14.1.6 结果计算与定]
a) 试件膨胀率按式(13)计算,精确至0.001%:
Σ1= L1-L0L0-2△ ………………………………………………(13)
式中:Σ1——试件在t天龄期的膨胀率,%;
L1——试件在t天龄期的长度, mm;
LO——试件的基准许长度,mm;
△ ——膨胀端头的长度,mm;
b)膨胀率以3个试件膨胀值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试验结果,精确至0.01%。一组试件中任何一个试件的膨胀率与平均值相差不大于0.01%,则结果有效,而对膨胀率平均值大于0.05%时,每个试件的测定值与平均值之差小于平均值的20%,也认为结果有效。
6.14.1.7 结果判定
当半年膨胀率小于0.10%,判定为无潜在碱—硅酸反应危害。反之,则判定为有潜在碱—硅酸反应危害。
6.14.2 快速碱—硅酸反应
6.14.2.1适用范围
同6.14.1.1。
6.14.2.2试剂和材料
a) 氢氧化钠:分析纯;
b) 蒸馏水或去离子水;
c) 氢氧化钠溶液:40gNaOH溶于900Ml水中,然后加水到1L,所需氢氧化钠溶液总体积为试件总全积的(4±0.5)倍(每一个试件的体积约为184mL)。
6.14.2.3 仪器设备
a) 鼓风烘箱:能使温度控制在(105±5)℃;
b) 天平:称量1000g,感量0.1g;
c) 方孔筛:4.75mm、2.36mm、1.18mm、600um、300um及150um的筛各一只;
d) 比长仪:由百分表和支架组成。百分表的量程10mm,精度0.01mm;
e) 水泥胶砂搅拌机;(符合GB/T177要求)
f) 高温恒温养护箱或水浴:温度保持在(80±2)℃;
g) 养扩筒:由可耐碱长期腐蚀的材料制成,应不漏水,筒内设有试件架,筒的容积可以保证试件分离地浸没在体积为(2208±276)Ml水中或1mol/L的氢氧化钠溶液中,且不能与容器壁接触。
h) 试模:规格为25mm×25mm×280mm,试模两端正中有小孔,装有不锈钢质膨胀测头;
i) 破碎机;
j) 干燥机、搪瓷盘、毛刷等。
6.14.2.4 环境条件
a) 材料与成型室的温度应保持在20.0℃~27.5℃,拌合水及养护室的温度应保持在(20±2)℃;
b) 成型室、测长室的相对湿度应不小于80%;
c) 高温恒温养护箱或水浴应保持在(80±2)℃。
6.14.2.5 试件制作
a) 按6.1规定了样,并将试样缩分至5.0kg,将试样破碎后筛分成150um~300um、300um~600um、600um~1.18mm、1.18mm2.36mm、和2.36mm~4.75mm五个粒级。每一个粒级在相应筛上用水淋洗干净后,放在烘相中于(105±5)℃下烘干至恒量,分别存放在干燥器内备用。
b) 采用符合GB175技术要求的硅酸盐水泥,水泥中不得有结块,并在保质期内。
c) 水泥与集料的质量比为1:2.25,水灰比为0.47。一组3个试件共需水泥440kg,精确至0.1g,砂990g(各粒级的质量按表16分别称取,精确至0.1g)。
d) 砂浆搅拌应按GB/T177规定进行。
e) 搅拌完成后,立即将砂浆分两次装入已装有膨胀测头的试模中,每层捣40次,注意膨胀测头四周应小心捣实,浇捣完毕后用镘刀刮除多余砂,抹平、编号并表明测长方向。
6.14.2.6 养护与测长
a) 试件成型完毕后,立即带模放入标准养护室内。养护(24±2)h后脱模,立即测量试件的初始长度。待测的试件须用湿布覆盖,以防止水分蒸发。
b) 测完初始长度后,将试件浸没于养护筒(一个养护筒内的试件品种应相同)内的水中,并保持水温在(80±2)℃的范围内(加盖放在高温恒温养扩箱或水浴中)养护(24±2)h。
c) 从高温恒温养护箱或水浴中拿出一个养护筒,从养护筒内取出试件,用毛巾擦干表面,立即读出试件的基准长度[从取出试件至完成读数应在(15±5)s时间内]在试件上覆盖湿毛巾,待全部试件测完基准长度后,再将所有试件分别浸没于养护筒内的1mol/L NaOH溶液中,并保持溶液温度在(80±1)℃的范围内(加盖放在高温恒温养护箱或水浴中)。
d) 测长龄期自测定基准许长度这日直计算,在测定基准长度第3d、7d、10d各测量一次,每次测长时间安排在每天近似同一时该内,测长方法与测基准长度的方法相同,每次侧长完毕后,应将试件放入原养护筒中,加盖后放回(80±1)℃的高温恒温养护箱或水浴中继续养护至下一测试龄期。14d后如需继续测簪,可安排每7d一次测长。
6.14.2.7 结果计算与评定
同6.14.2.6
6.14.2.8 结果判定
a) 当14d 膨胀率小于0.10%时,在大多数情况下可以判定为无潜在碱—硅酸反应危害;
b) 当14d膨胀率大于0.20%时,可以判定为有潜在碱—硅酸反应危害;
c) 当14d膨胀率在010%~0.20%之间时,不能最判定有潜在碱—硅酸反应危害,可以安
6.14.1方法再进行试验来判定。
6.14.3 碱—碳酸盐反应
6.14.3.1 适用范围
本方法适用于检验碳酸盐类集料与混凝土中的碱发生潜在碱—碳酸盐反应的危害性。不适用于硅质集料。
6.14.3.2 试剂和材料
a) 氢氧化钠:化学纯;
b) 氢氧化钠溶液 c(NaOH)=1mol/L:将(40±1)g,NaOH溶解于1L蒸馏水中;
c) 蒸馏水。
6.14.3.3 仪器设备
a) 圆筒钻机(Φ9mm);
b) 测长仪:量程25mm~50mm,精度0.01mm;
c) 养护瓶:由耐碱材料制成,能盖严以避免溶液变质;
d) 锯石机、磨片机
6.14.3.4 试验步骤
a) 将一块岩石按其层理方向水平放置(如岩石层理不清,可任意放置),再按三个相互垂直的方向钻切三个岩石圆柱体[Φ(9±1)mm,长(35±5)mm]试件,试件两端面应磨光,互相平行垂直于圆柱体主轴,并保持干净显露岩面本色。
b) 试件编号后,放入盛有蒸馏水的养护瓶中,置于(20±2)℃的恒温室内,每隔24h取出擦干表面,进行测长,直到前后两次测得的长度变化率之差≤0.02%为止,以最后一次测得的长度为基准长度。
c) 再将试件浸入盛有1mol/L氢氧化钠溶液的养护瓶中,液面高出岩石柱不少于10mm,且每个试件的平均需液量应不少于50Ml,同一容器中不得浸泡不同品种的试件。盖严养护瓶,置于(20±2)℃的恒温室内。溶液每六个月更换一次。
d) 将试件从氢氧化钠溶液中取出,用蒸馏水洗净,擦干表面,在(20±2)℃恒温室内测长,测定的周期限为7d、14d、21d、28d、56d、84d,如有需要,以后可每4周测长一次,一年后,每12周测长一次。注意观察碱液浸泡过程中,试件的开裂,弯曲,断裂等变化,并及时记录。
6.14.3.5
结果计算与评定
a) 膨胀率计算同6.14.1.6a)
b) 同块岩石所取的试件,取膨胀率最大的一个测值作为岩样的膨胀率。
c) 结果判定:试件浸泡84d的膨胀率,如超过0.10%,则判定该岩石样品具有潜在碱—炭酸盐反应危害。
7检测规则
7.1 检验分类
7.1.1 出厂检验
卵石和碎石的出厂检验项目为:颗粒级配、含泥量、泥块含量、针片状含量。
7.1.2 型式检验
卵石和碎石的型式检验项目为本标准5.1~5.6所规定的所有技术要求,碱集料反应根椐需要进行。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 新产品投产和老产品转产时;
b) 原料资源或生产工艺发生变化时;
c) 正常生产时,每年进行一次;
d) 国家质量监督机构要求检验时。
7.2 组批规则
按同品种、规格、适用等级及日产量每600t为一批,不足600t亦为一批,是产量超过2000t,按1000t为一批,不足1000t亦为一批,是产量超过5000t,按2000t为一批,不足2000t亦为一批。
7.3 判定规则
7.3.1 判定规则
检验(含复检)后,各项性能指标都符合本标准的相应类别击剑定时,可判为该产品合格。
7.3.2
技术要求5.1~5.6若有一项性能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则应从同一批产品中加倍取样,对不符合标准要求的项目进行复检。复检后,该项指标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可判该类产品合格,仍然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则该批产品判为不合格。
8 标志、储存和运输
8.1 卵石、碎石出厂时,供需双方在厂内验收产品,生产厂应提供产品质量合格证书,其内容包括:
a) 类别、规格和生产厂名;
b) 批量编号及供货数量;
c) 合格证编号及发放日期;
d) 检验部门及检验人员签章。
8.2 卵石、碎石应按类别、规格分别堆放放和运输,防止人为碾压及污染产品。
8.3 运输时,应认真清扫车船等运输设备并采取措施防止杂物混入和粉尘飞扬。
附录A
(标准的附录)
集料碱活性检验(岩相法)
A1 适用范围
通过肉眼和显微镜观察,鉴定所用集料(包括砂、石)的种类和成分,从而确定碱活性集料的种和数量。
A2 试剂和材料
盐酸、茜素红、折光率浸油、金刚砂、树胶(如冷杉树)以及酒精等。
A3 仪器设备
A3.1 套筛:方孔筛孔径150um、300um、600um、1.18mm、2.36mm、4.75mm、
19.0mm、37.5mm、53.0mm,并有筛底和筛盖。
A3.2 磅秤:称量100kg,感量100g。
A3.3 架盘天平:称量1kg,感量0.5g。
A3.4 切片机、磨光机、镶嵌机。
A3.5 实体显微镜、偏光显微镜。
A3.6 其它:载玻片、盖玻片、地质、砧板及酒粗灯等。
A4 取样
用四分法选取石料,风干后进行筛分,按表A1所规定的数量称取试样。
表A1石料试样质量
石料粒径,mm 试样质量,kg 备注
37.5~19.0 50 试样数量,也可按颗粒计,但每级至少300颗 19.0~4.75 20
A5 石料的鉴定
A5.1 将试样逐粒进行肉眼鉴定。需要时可将颗粒放在砧板上用地质锤击碎(注意应是岩石片损失最小),观察颗粒新鲜断口。
A5.2 石料鉴定按下列准则分类:
(1) 岩石名称及物理性质。包括主要的矿物成分、风化程度、有无裂缝、坚硬性、有无裹体和断口形状等。
(2) 化学性质。分为在混凝土中可能或不能产生碱集料反应两种。
(3) 对初步确定碱活性集料的岩石颗粒,应制成薄片,在显微镜下鉴定矿物组成、结构等,应特别测定其隐晶体、玻璃质成份的含量。
A6 试验结果处理
根椐鉴定结果,骨料被评定为非碱活性时,即作为最后结论。如评定为碱活性骨料或可疑时,应按本标准6.15方法进行检验。
附录B
(提示的附录)
吸水率的测定
B1 仪器设备
A 鼓风烘箱:能使温度控制在(105±5)℃
B 台秤:称量10kg,感量10g;
C 天平:称量1kg,感量1g;
D 方孔筛:孔径为4.75mm的筛一只;
E 容器、搪瓷盘、毛巾、刷子等。
B2 试验步骤
B2.1 按6.3规定取样,并将试样缩分至略大于表B1规定的数量。洗刷干净后分为大致相等的两分备用。
表B1试样数量
石子最大粒径,mm 9.50 19.0 26.5 31.5 37.5 63.0 16.0 75.0
最少试样质量,kg 2.0 4.0 4.0 4.0 6.0 6.0 2.0 8.0
B 2.2
取试样一份置于盛水的容器中,水面应高出试样表面约5mm,浸泡24h后,从水中取出,烘干的湿毛巾将颗粒表面的水分擦干,即成为饱和面干试样,立即称出其质量,精确至1g。
B3 结果计算与评定
B 3.1 吸水率按式(B1)计算,精确至0.1%
W=G1-G2G2 ×100………………………………(B1)
式中:W—吸水率,%
G1—饱和面干试样的质量,g;
G2—烘干后试样的质量,g。
B 3.2 吸水率取两次试验结果的算术平均值, 精确至0.1%。
附录C
(提示的附录)
含水率与表面含水率的测定
C1 仪器设备
a) 鼓风烘箱:能使温度控制在(105±5)℃;
b) 天平:称量10kg,感量1g;
c) 小铲、搪瓷盘、毛巾、刷子等。
C2 试验步骤
C2.1 按6.3规定取样,并将试样缩分至约4.0kg,拌匀后分为大致相等的两份备用。
C2.2 称取试样一份,精确至1g,放在烘箱中于(105±5)℃下烘干至恒重,待冷却至室温后,称出其质量,精确至1g。
C3 结果计算与评定
C3.1 含水率按式(C1)计算,精确至0.1%:
Z=G1-G2G2 ×100………………………………(C1)
式中:Z—含水率,%
G1—烘干前试样的质量,g;
G2—烘干后试样的质量,g。
C 3.2 表面含水率按式(C2)计算,精确至0.1%:
H=(Z-W)×1HW/100 ……………………………………(C2)
式中:H —表面含水率,%
Z—按式(C1)计算的含水率,%
W—按式(B1)计算的吸水率,%
C3.3 含水率与表面含水率取两次试验结果的算术平均值,精确至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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