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首次表态将煤炭纳入资源税

北京商报 · 2012-09-06 00:00

  煤炭资源税改革已经“箭在弦上”。财政部部长谢旭人昨日表示,要继续深化资源税改革,将煤炭等资源品目逐步纳入从价计征范围,并适当提高税负水平,这是自去年资源税改革以来官方首次明确表态把煤炭纳入资源税征收范围。在业内人士看来,目前经济增速下滑、煤炭市场疲软,为煤炭资源税改革提供了时机,在此背景下,官方这一表态或暗示煤炭资源税改革的窗口已经开启。

  资源税征收圈定煤炭

  9月5日,财政部网站刊发了谢旭人《统一思想 狠抓落实 大力支持节能减排工作》的文章,谢旭人表示,将会深化资源产品价格改革,将煤炭等资源品目逐步纳入从价计征范围。

  谢旭人这一表态被业界认为煤炭资源税改革时机已经到来。“煤炭资源税早晚会纳入资源税改革范围,这项改革已经到了不得不做的地步。”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表示,尽管此项改革不会快速在大范围内推出,但是官方的这一表述也可能暗示资源税改革的时机已经到来。

  自2011年全国范围内实施原油、天然气资源税改革后,煤炭资源税改革就被看做是下一阶段资源税改革的目标。此前,国家发改委发布的《煤炭工业发展“十二五”规划》表示,要按照清费立税的原则,积极推进煤炭税费综合改革。

  物价平稳提供改革时机

  “今年以来经济增速下行和煤炭市场疲软,煤炭价格大幅度下跌,物价也维持在一个较低水平,目前将煤炭资源税改为从价计征是一个比较好的时机。”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安体富表示,地方财政普遍紧张也“倒逼”资源税改革尽快推出。因为资源税为地方税种,其收入归地方,煤炭推行从价计征后,资源税收入会增加,相应地方政府的收入也会增加。

  如安体富所述,去年开始推行资源税改革以来,在今年上半年税收增速整体下滑的背景下,前6个月资源税比去年同期增长68.3%。“此前中央和地方财力关系就需要理顺,受经济增速下滑影响,今年地方政府财力吃紧,在此背景下进行煤炭资源税改革既能完善税制,也能缓解地方财力紧张局面。”安体富说。

  税率设置需考虑企业压力

  一旦在煤炭领域推广资源税改革,下游企业可能会受影响,因而业内人士建议,改革时可适当考虑企业承受力。

  “一旦资源税改革铺开,企业成本上升,势必将成本压力转嫁到电力、钢铁等下游产业,企业未来的利润空间会越来越小,所以在推广此项改革前可适当考虑企业承受能力。”安体富表示。

  林伯强告诉记者,煤炭在我国一次能源消费结构中占到了70%,煤炭发电提供了80%的电量,如果煤炭资源税改为从价计征后,设置过高的税率会对宏观经济和下游企业产生较大影响。我国可以仿照去年油气资源税税率改革,将煤炭资源税率设在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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